尊敬的领导:
您们好!
我叫孙其华,是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中通社区的居民。
我于2018年10月响应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号召,承包土地进行高效农业生产,于2018年11月1日与宿豫区下相街道陆墩居委会签定土地流转合同。合同签定之后,我与合伙人祁美明举两家所有财力、精力投入到这块地上,进行高架大棚龙虾养殖,现在干了两年时间,眼看有收获了。2019年8月中旬陆墩居委会领导通知我政府征地建天然气站,要用我大棚地,因补偿太低(只给不足6元每平米),双方协商无果。2020年4月2日早晨九点多钟,一帮身份不明的人破除围网进入养殖塘直接拆除高架大棚,打报警电话,公安机关也未能制止此行为。至今居委会承认是他们组织人强行拆除让地给气站建设。我们损失惨重。在当前法治社会,扫黑除恶的雷霆之势下,竟有如此非法之徒,置党纪国法于不顾,做出如此之事,我们恳请上级领导,为我们作主,为我们主持公道,给个说法,感恩不尽。
检举人:孙其华宿豫区中通名仕嘉园社区 13305248598
祁美明宿豫区顺河镇张圩居委会西套组 :18136319099
日期: 2020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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